耗時4年、投入300億元 推出自有品牌納智捷
「這個夢想(納智捷)、這個時刻,我等了快一輩子(哽咽),但我要告訴大家,等待是值得的。我告訴大家,MPV(納智捷首款車)只是開始,很快的,我們還有SUV、還有領先國際的電動車,武器我都幫大家準備好,這仗你們可以準備開打了……。」
八月十八日,就在納智捷新車上市前一天晚上,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特別在台北縣新店總部舉辦大型的激勵晚會,會場上,他望著台下近三百位同仁與經銷商,將他這一年來,為完成自主品牌夢想而不眠不休的投入,做了最深情的告白!
試車,戰戰兢兢不容許失誤
七月初,裕隆集團高層幾乎天天都會接到嚴凱泰的試車電話,因為這是嚴凱泰接掌裕隆以來,一手催生的自有品牌新車「納智捷」(Luxgen)的「生活試車月」。從最高統帥嚴凱泰,到裕隆汽車總經理陳國榮,以及今年五月才剛到任的納智捷總經理胡開昌,全都得親自開著納智捷找問題、試車性。
jojolin160788 發表在
痞客邦
留言(0)
人氣()
專利是一個國家與發明人間的法律協定,國家授與發明人在一定時間內享有排他性之製造、利用、販賣該項發明的權力。例如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規定,物品 專利權人,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、販賣、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權。方法專利權人,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製造、販賣、使用 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。
專利是授與實用機器、製造的產品和工業製程之新發明,以及既有機器、產品、製程的改良。專利也授與化學組成(chemical compounds)、食品、醫學產品,及其製造過程的新發明與改良。專利甚至可以授與經由基因工程所研發的新品種植物和動物。以我國為例,專利法第一章 第一條明白揭示,專利法之制定是為鼓勵、保護、利用發明與創作,以促進產業發展。我國專利因保護標的之不同,分為發明、新型、新式樣三種。發明專利是利用 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;新型專利是對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;新式樣專利是對物品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之創作,聯合新式樣則是 同一人因襲其另一新式樣之創作且構成近似者。美國專利則分為「發明」和「新式樣(Design)」,沒有相當於我國之「新型」專利,但有「植物」專利,凡 發明、發現或利用無性生殖培植出獨特而新穎之植物品種,包括栽培出之新形芽、變種、雜種及新發現之種子植物,均可以申請植物專利。
Patent這個字是來自拉丁文的litterae patentes,意思是公開信件,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以授與權利與恩典的文件,蓋上君主的印璽之後,這封公開信件就是權利的證明,見信者皆應服從。第一件 有記錄的工業發明專利是在1421年的Florence,授與著名的建築工程師Filippo Brunelleschi,這項專利讓發明人享有三年製造運送大理石貨船的獨佔權。在稍後的兩個世紀中,這種授與發明人的特許權迅速地從義大利擴延到歐洲 的其他國家。英國在伊莉莎白女皇一世時,即透過專利權的授與來刺激輸入和新興產業的發展。然而,不久之後,無限期的排他性專利權所造成不公平壟斷的負面效 應漸漸地凸顯,終於在1623年英國制定了獨占法,禁止大規模的獨占,但是仍然授與新產品的發明長達14年的專利權保護。美國也在1790年制定專利法以 促進科學和實用技藝的發展,法國也在次年制定其專利系統,到了19世紀末期,很多的國家都制定了專利法。時至今日,世界上已有一百多個獨立的專利管轄機 構。
jojolin160788 發表在
痞客邦
留言(0)
人氣()
何謂專利權?
專利權為一種排他權,簡言之,專利權為禁止他人運用專利技術的權利。 專利法指出「在一定期間內,專利權人享有排除他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而製造、販賣、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,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用、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」這種排他權利就是專利權。
另外,專利權之性質與民法之物權(例如:房屋所有權)有近似的特質,例如:專利權讓與(眅售)、專利權信託、專利權質權設定、專利權授權實施、專利權繼承(財產權)‥等等。
由於專利法為保護無體財產權之法律,所以專利權的性質與民法之物權有許多相近之處。不過,無體財產權與有體物仍然有所不同,例如:專利權受他人侵害時,依據現行專利法,雖然專利權人與專屬被授權人有排除侵害請求權與防止侵害請求權,但專利權權利之發生、存續、消滅其權利之內容範圍仍然有異於所有權。再者,雖然專利權具有申請專利範圍,然而專利權的權利範圍仍不明確,亦與所有權不同。
jojolin160788 發表在
痞客邦
留言(0)
人氣()